2006年4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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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搜索网能搜出多少商机
王晓雁

  国际著名法律资讯服务商“律商联讯”在互联网上搭建起了一个庞大的律师信息库,目前超过10万名律师的资料正在这个商业网站上等待着用户来搜索。这种给律师“量身定做”的新兴网站刚一出现,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,甚至议论纷纷:源于外国的考核体系在中国是否合适?作为其会员律师,能被客户在名单中选中的机会有多大?
    
  2006年的初春时节。一张崭新面孔,出现在了我国的法律专业服务市场。这是一家提供律师搜索的网站,集合了26个省市、超过10万名律师的资料。在这个网站上,地域、法律领域和其他更细化的搜索要求分门别类一溜排开,按照这些分类进行搜索,用户就能找到适合自己要求的律师或者律所;而注册成为会员的律师,则可以发布自己的专业领域、教育经历、执业情况、联系方式等各种信息,在更广范围内向客户介绍自己。
  同行评估体系
  在对这个“律师搜索网”的了解过程中,笔者听到一个今年下半年即将推出的崭新名词——“同行律师评估体系”。这种评价标准将根据律师的职业道德、专业能力两个标准,把律师的“综合实力”分为三个档位:CV(可以)、BV(很不错)、AV(非常优秀)。比如要评估一个北京地区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,律商联讯会将评估表发给北京地区的知识产权律师同行,等评估结果出来后,再通过信件的方式通知该律师,同时将评估结果在网站上公布30天。
  律商联讯的产品经理赵伊江对这个评估体系满怀信心。他认为,由于律师是被其竞争者评估,所以如果能得到竞争者的肯定,这将是对这名律师最大的赞扬。“律师们都想要更好地推销自己,我们的评估系统将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律师展示平台,所以此项评估对律师来说非常重要。”
  据了解,让同行来评价同行,这种全新的方式在国外的律师行业里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,在这样的基础上,律商联讯把它“移植”到了中国。
  然而,对这种“移植”,业内也有不同看法。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吴晓东律师就把矛头直指这个评价体系。他认为,在中国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建立的情况下,适合外国水土、在国外发展成熟的评价体系并不等于同样适合国内的环境。
  “怎么保证同行作出的评价就是客观公正全面的?是看所代理官司最后的输赢结果呢,还是服务过程的质量?比如说刑事辩护吧,并非全部都可以作无罪辩护,律师如果碰到这样的案子,同行应该怎么评价?所以,要评价律师这个处理繁杂事务的社会工作者,我认为很难,就算按照这个体系出了结果,科学与否也是有待商榷的事。”
  10万份资料如何管理
  看着“超过10万名律师资料”的相关介绍,笔者心里也有了疑问:在审查如此多而且数量有可能还将继续增长的律师资料时,律商联讯又如何保证上传信息准确无误?换句话说,律师搜索网对这些信息又该怎样监督管理?如果在客户享用“免费午餐”时,因为律师提交的信息不准确而产生纠纷,那作为信息传播的网站又该负什么责任?
  “当然我们不可能对每一份提交上来的资料都进行审核,工作量太庞大。”律商联讯的文继勇回答,“首先我觉得,律师没有弄虚作假的必要,这对他没有任何好处;其次,我们会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用抽选方式核实提交的资料;另外你别忘了,还有同行律师评估体系呢,如果真有虚假离谱的成分,熟悉彼此的业内人士一下就看出来了!”
  文继勇给笔者出示了一份他们和律师签订的合同,在“信息真实及合法性”一栏,笔者看到是这样表述的:“乙方(指律师、律所)在网站提交信息时,必须向网站提供详尽、准确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,并且在有任何变动时及时更新。否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,由乙方自行承担……”
  “用户使用我们的服务是免费的,就算真像你所说,有律师把不擅长的领域写成擅长的,导致用户输了官司这种微乎其微的可能出现,那我想这种情况下,用户要讨说法也是该找这名律师去,我们能做到的,就是在发现虚假信息以后把它删除。”文继勇这样回答了笔者的提问。
  可行与否引来争议
  通过律师搜索网,笔者联系上了北京泰德律师事务所的崔桂台律师——他已经通过缴纳年费的方式,成为了律商联讯的会员。在“擅长法律领域”一栏,他填写的是“反不正当竞争、行政诉讼、仲裁调解、知识产权”等字样。
  崔桂台表示,律师们都有各自擅长或倾心的法律领域,“所以这种新兴服务最吸引我的地方,就在于它把律师擅长的专业领域划分得非常细,这样经过筛选分类后到达各人手上的案件,也正是其擅长的,这就更有利于我们提高自己的专业化水准,也能方便我们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”。
  全国律师协会对这个“律师搜索网”的出现则表现出了不置可否的态度。协会下属的《中国律师》杂志社的李海伟社长分析,律商联讯的这个网站,只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商业行为,“所以作为律协来讲,不方便对这个新网站赢利模式作评论”。
  笔者经过几天的采访发现,有不少律师对这个网站提出了心头的一些疑虑,持消极态度的,并不在少数。
  吴晓东律师对笔者表示,由于国内的律师服务行业尚未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商业模式,所以像律商联讯的这种服务,“我个人觉得,不一定能给律师带来多少收益”。
  “客观上讲,律师搜索网是给律师们增添了一条拓展业务的新路子。”北京丹宁律师事务所的曹旭升律师给出了这样的评价,然而他又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疑问:“但我能被用户在名单中选中的机会有多大?也就是说,它究竟能给具体的某位律师带来多少客户?我觉得这个就说不好了。”
  曹旭升向笔者介绍了他了解的一些法律网站,网页上有直接的在线咨询,律师会在线解答各种法律问题,用户就可以自己判断哪个律师更符合自己心意,根据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和律师见面。“这种方法不是更好吗?相比而言律师搜索网的做法就麻烦了一点,开始的时候律师和客户之间是产生不了直接联系的,搜索出来的名单又让客户眼花缭乱,我被‘命中’的机会又有多少呢?”
  “还是一种新的资源配置方式,究竟会怎样,我还是再看看它的发展再说吧。”继续观望,这是这名律师对律师搜索网的态度。